媵妾( yìng qiè)制對于我們現代人來說聽都沒聽說過,媵妾也叫姬妾、媵侍是古代陪嫁的女子,一般是跟隨正妻一同嫁到夫家的女子,規格較高的便是這種親姐妹同嫁,這是中國封建傳統文化一夫多妻制造成的民俗文化。
媵”是一種怎樣的制度
“媵”,是一個生僻字,現在很難見到,只有在涉及周朝歷史文化婚姻外交的時候會遇到。它的讀音同“硬”,據說是古代中國的一項婚姻習俗,盛行于周代,鼎盛于春秋時期。但羋八子所在的戰國中后期已經不存在這樣的習俗或制度了。
那么,“媵”是一種怎樣的制度呢?
保存到現在的先秦典籍如《春秋》《左傳》等對于媵制有記錄,但資料并不豐富,F在流行的觀點,其實是漢朝的儒家們提出的。按照漢儒們的說法,古代貴族女子出嫁的時候還要以自己的侄女或妹妹做陪嫁,一同嫁到婆家去。這樣陪嫁的侄女或妹妹,就叫做“媵”。她的地位屬于妾,低于正妻,生下的孩子也是庶出,與嫡出的地位大不相同。據說當年的堯,把自己的兩個女兒嫁給舜,大女兒娥皇是舜的正妻,而二女兒女英則是媵。按照這種說法,在遠古的堯舜時代,就有媵妾制了。
《左傳》中有一些妹妹跟著姐姐嫁給同一丈夫的事例,因此有人認為這就是當時的媵妾制。有人統計過,《左傳》所記妹妹從媵的記載有四十起,而侄女從媵的有三例。
媵妾制的特點
按照漢儒的說法,媵妾制還有一些其他的特點。
一個特點是,諸侯嫁女,同姓的兩個諸侯也要派女兒陪嫁,即“從媵”。周朝取得天下后,據說分封了八百諸侯,這些諸侯大多是周武王的兒子和弟弟,都姓“姬”,如晉國,魯國等;隨武王伐紂的一些功臣也得到分封,如姜太公封到齊國,齊國就姓“姜”;還有殷商的個別后人也得到分封,如宋國,則姓“子”;另外,后來崛起的秦國姓“嬴”,楚國姓“羋”。就是說,一個諸侯嫁女的時候,只有同姓的諸侯才能“從媵”,派庶出的女兒作為陪嫁的妾嫁給夫家,異姓的不行。但《左傳》的記載中,卻有魯伯姬嫁于宋,衛、晉、齊三國來媵的事例,而齊國與魯國顯然不是同姓。后來的儒家解釋說,這是因為“伯姬以賢聞于諸侯”,名聲非常好,其他諸侯也來“從媵”。但這種說法頗有漏洞,因為伯姬的好名聲是在她婚后很久才形成的,結婚的時候默默無聞。漢儒甚至認為,一個女子作為姐姐或姑姑的媵,但年齡很小,就只好在娘家長到20歲后再陪嫁過去,不知這樣的說法到底對不對。
另一個特點是,一個諸侯娶妻,正規的情況是一次就要娶九個,所謂“諸侯一聘九女!卑凑蘸笕说慕忉,是一個諸侯娶另一個諸侯的女兒,這個出嫁的女子要帶上自己的侄女或妹妹作為“媵”,共有三個人;另外,與女方同姓的兩個諸侯,也得派出自己的女兒和她的侄女與妹妹陪嫁,也就是從媵,每家從媵的人數是三人,兩家就是六人。這樣,一次要嫁出九個女子。同姓諸侯陪嫁的女兒,一個叫做“左媵”,一個叫做“右媵”。這就是“諸侯一娶九女,二國媵之”的媵制。按照后來儒家的說法,她們生下的孩子的地位高下也有一些嚴格的順序。
傳說中的媵妾制受到質疑
事實上,這種諸侯“一娶九女”的制度,只是傳說中的事,在歷史上并未見誰真的這么做過。而且從常識來說, 不能普遍實行。一個諸侯娶媳婦,一次就要把另外三家諸侯的九個女兒或孫女席卷而去,各諸侯國得預備多少女子?諸侯國哪兒有那么多年齡和輩分合適的女子待用?現實中,男女比例無法滿足這樣的要求。而且歷史的記載中,有的諸侯娶妻的時候根本沒有陪嫁媵的例子,說明無論是一次娶九個還是娶兩三個,都不是什么必須如此的鐵定制度。
春秋時期,在諸侯卿大夫這樣的貴族中,是否存在一女出嫁,就要帶上自己的妹妹和侄女甚至其他同姓諸侯家的女子作陪嫁的媵制?由于眾說紛紜,不好判斷。當然,不管叫不叫“媵”,.妹妹隨姐姐出嫁的事,或者姐姐嫁過去后死了,妹妹接著嫁給姐夫的事,在春秋時期確實是不少的。也許那時候人們覺得,既然多妻制下可以娶妻納妾,那么把人家的姐姐娶成正妻,順便把人家妹妹納為小妾。
什么是古代的媵妾( yìng qiè)媵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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